梅花香自苦寒來。寓意深遠,激人奮進!上世紀80年代初,中國處在一個關鍵的歷史時刻。一場破壞、摧殘文化的“大革命”,使得擁有幾千年優秀文化傳統的中華民族,跌入了文化廢墟。有300余個劇種的戲劇大國,舞臺一片荒蕪,十億人口只能看八個節目。悲哉。
《戲劇報》(《中國戲劇》前身)編輯部的同志,見到這種令人寒心的局面,看到戲劇事業后繼乏人,優秀傳統劇目式微、舞臺藝術形象漸失光彩,心急如焚。
幾經思索,他們提出:在中、青年演員中開展一項獎勵活動。對一些刻苦學習,藝術上有所成就的中、青年演員即時肯定、予以獎勵,使其不斷攀登高峰。定為“梅花獎”,如文章開頭所言,寓意深刻。
30年,“梅花獎”的評選,經過不斷總結、調整、完善,獲得了戲劇界同仁和廣大觀眾的一致肯定,被譽為戲劇界國家級大獎。30年共評出梅花獎得主634名,其中“二度梅”(包括跨劇種兩次獲得者)44名,“梅花大獎”(三次獲獎者)7名。如今,這些獲得者,就是各劇種的頂梁柱、領軍人。而由中國劇協組織的“梅花獎藝術團”,年年深入基層,為基層群眾服務,并且走向了世界,在不少國家和地區贏得贊譽,她已是中國戲劇影響世界的品牌。
梅花獎到了“而立之年”。回眸30年歷程,梅花獎的評選工作已積累了不少值得重視和發人深省的經驗。
當年發起這項活動的有功之臣,如今皆已離崗休息。但他們仍然牽掛著這項活動的發展。現在主持這項活動的同志,在不斷地總結、完善、創新,力求為戲劇事業大發展、大繁榮做更多的貢獻。盡管“梅花獎”評選工作,得到領導、專家、群眾、業內業外一致肯定、鼓勵,但亦曾受到過誤解乃至質疑。然而,無論做何事情,要求一路順暢幾乎是不可能的,不平坦、有坎坷在所難免。根本問題把握好,基本原則堅守住,就值得欣慰了。
“梅花獎”評選工作,有什么應該肯定的呢?拙見有如下幾點,求教于大家。
不徇私情,育人為本
這個原則,保證了“梅花獎”的聲譽并使得評獎工作得以健康發展。
我曾有幸參加過一屆評選工作,面對評委們的認真、負責精神,頗受教育。
有一位申報者,雖經有關同志歷次推介,但評委們投票結果,仍未通過。事后我了解到,評委們一致的意見:申報者各方面與獲獎標準尚有距離,參賽單位亦未予以應有的重視與支持。這種不徇私情、育人為本的原則,貫徹于“梅花獎”評獎始終,當然就會贏得肯定。毋庸諱言,會有些“小動作”干擾評選工作,但只要我們不受這些干擾,秉承評選宗旨不動搖,總會得出公平、公正的評價。
沒有歧視,質量為準
中國是個具有多劇種的戲劇大國,有全國性的大劇種(如京劇),而更多的是帶有顯著地域色彩的“小劇種”。小劇種的影響、觀眾群體皆與大劇種不可等同,但他們對戲劇事業的貢獻卻不可低估。有些地方劇種的歷史比京劇還要長,特色亦十分明顯。
“梅花獎”評選工作,一開始就十分注意這一點,絕不以劇種大小論高低,更不對小劇種有任何歧視。
“梅花獎”評選伊始,這個問題就引起評委極大重視。時至今日愈來愈明顯地成為“梅花獎”評選的一大特色。比如早期,既有在全國影響較大的京劇界的裴艷玲、李維康、劉長瑜等,又有鮮為人知的山西蒲劇的任跟心、郭澤民等。任跟心的一出《掛畫》的表演,在觀眾中引起了極大的震動,觀眾報以熱烈掌聲,贊不絕口。這不但是涉及一個人是否獲獎,而是涉及到整個戲劇舞臺能否百花爭妍、繁花似錦的大事。“梅花獎”評選工作,對此功不可沒。
德藝雙馨,擔當傳承
“梅花獎”得主,應該是表演藝術理論素養較高,創作實踐皆有潛力,表演技術、技巧有扎實功力,并能創造出鮮活藝術形象的好演員。除此之外,獲獎者的思想道德素養,至關重要,評選中,始終把“德藝雙馨”放在重要位置予以考察、鑒定,是評委們高度責任感的體現。說到底,評獎的最終目的是培養德藝雙馨的表演藝術家,而不是平庸無為的“匠人”。
每次頒獎后的評委、專家與得獎者的座談會,令人永遠記憶。座談會上評委與專家諄諄叮囑,要珍惜梅花獎的聲譽,獲獎既是一束鮮花一份榮譽,更是壓在肩上的擔子。得獎者亦有機會向長者、前輩傾吐自己的理想、追求。這種親切的互動,拉近了評委與得獎者的友誼,增加和諧。遺憾的是,時間太少,皆有言未盡之憾。可否延長半天,由半天改為一天,似有必要。
百花吐艷,舞臺芬芳
“梅花獎”將繼續評選。人們有理由期望愈辦愈好,不斷改進、完善,使其含金量愈來愈高,聲譽愈來愈響,影響愈來愈大,從而讓我們的戲劇舞臺,永駐創新、青春之活力,百花園中,永遠芬芳四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