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對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加快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作出重大部署。
■2004年12月,文化部頒布《文化部關于促進商業演出展覽文化產品出口的通知》,將商演展產品的出口作為對外文化工作的重點向前推進,并制定《國家商業演出展覽文化產品出口指導目錄》管理辦法(試行)。
■2005年,文化部分別在北京和深圳設立“國家對外文化貿易理論研究基地”。
■2006年8月,中辦、國辦下發《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要求抓好文化“走出去”重大工程、項目的實施。
■2006年11月,國辦《關于鼓勵和支持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的若干政策》頒布,確定了我國文化“走出去”政策的基本思路和框架。
■自2007年開始,由商務部、財政部發起,新聞出版總署、國家廣電總局和文化部共同參與,設立了推動文化企業“走出去”的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2007年10月,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加強對外文化交流,吸收各國優秀文明成果,增強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
■2009年9月,國務院發布《文化產業振興規劃》要求擴大對外文化貿易。……在市場開拓、技術創新、海關通關等方面給予支持。
■2011年3月,中辦、國辦下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要求增強中華文化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提升國家軟實力。
■2011年4月,文化部頒布《文化部關于促進文化產品和服務“走出去”2011—2015年總體規劃》;4月20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頒布《新聞出版業“十二五”時期發展規劃》,同時發布包括“走出去”在內的十一項專題規劃。
■2011年10月,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實施文化走出去戰略,不斷增強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
■2012年1月,新聞出版總署頒布《關于加快我國新聞出版業走出去的若干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