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世界的中國,第一次如此近距離地在國際規則中發出自己的聲音,無疑是一次開放與文明的展示,是一次自主與自信的表達。
經過7天磋商,《視聽表演北京條約》成功締結,這是備受矚目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保護音像表演外交會議的標志性成果,填補了視聽表演領域全面版權保護國際條約的空白。
對中國而言,時隔152年后,一個新北京條約的誕生,彰顯了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的自主性貢獻,凝聚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近20年的艱辛努力,更匯聚了154個知識產權成員國和48個國際組織的共同意愿。作為新中國歷史上在中國締結的第一個國際條約,它見證了當代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的歷史性成就,更標志著中國進入積極制定并融入世界規則體系的新歷史階段。
現代社會,知識產權是一項推動歷史進步的重要權利形態。隨著科技和經濟全球化的迅猛發展,知識創新、智力資源的創造與運用,越來越成為國家間競爭的重要內容。尤其是進入互聯網時代,知識產權保護早已突破國域疆界,成為國際性問題。因此,如何打破國別壁壘,針對社會發展進程中出現的新問題,在全球范圍內形成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框架和執法機制,對促進各國共同繁榮和發展,具有深遠意義。
作為知識產權的重要領域,音像表演中的著作權保護更加緊迫。此次條約的締結,旨在加強保護音像表演者經濟權利與精神權利,為保護表演者提供更清晰的國際法框架,使世界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更加完善,也必然會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國際交流與合作向更縱深發展。
走向世界的中國,第一次如此近距離地在國際規則中發出自己的聲音,無疑是一次開放與文明的展示,是一次自主與自信的表達。同時,舉辦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外交會議也是我國知識產權保護事業的“良機”,條約的締結必將推動我國相關法律制度的健全完善,在與國際接軌中提高表演者的權利保護水平。
在知識產權保護的道路上,中國曾有過切膚之痛,也因此遭受過諸多誤解與責難。經過多年的立法努力,我國已建立起既符合國際公約又具中國特色的著作權法律體系,但傳統立法沒有區分聲音和音像,對于網絡傳播中的表演者權利缺少關照,應對互聯網音像侵權等問題的執法機制還不成熟。借此機會,我國正在修訂的《著作權法》,可以更有針對性地體現對表演權利的尊重,加強互聯網時代的演出市場版權保護,并推進中國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體系和執法體系走向國際化,為創意產業、文化產業和表演事業繁榮發展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