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音樂市場內幕 音樂人維權成本高
盜版,版權,知識產權,作品維權,這些字眼在很多音樂人看來,似乎是一次又一次的嘶吼后剩下的無奈和妄想。雖然這些跟消費者并無多大關系,但為了音樂不死,我們也借3 15來聊聊關于音樂人的權益保護。
這時代,唱歌不如拍電影,拍電影不如接廣告,周曉鷗拍電視去了,高曉松(
南方網娛樂記者采訪了多家唱片公司和音樂協會,揭秘音樂市場的運作和內幕。做音樂的人說法制不健全權益被侵犯,法律界說音樂聯盟不積極維權,聽音樂的還不習慣花錢聽歌,而作為中間介質的媒體,又應該承擔哪些責任呢?
音樂人是怎樣賺錢的?
音樂人不僅是歌手,還有幕后的創作團隊,作曲,填詞,編曲,錄音師……過去是靠賣專輯,開演唱會,現在可不一樣,一位知名唱片公司的負責人透露,“目前的市場賣碟是肯定不賺錢的,只能通過其他途徑,比如賣版權,與運營商合作賣彩鈴,還有一些商演的出場費。”
怎樣進行宣傳推廣?
除了與移動聯通電信等運營商的合作外,還通過網絡、平媒、電視、電臺這些媒體推廣。一位業內的資深企宣告訴記者:“移動運營商下載音樂或彩鈴是收費的,但常規媒體則是免費的,唱片公司供內容,媒體做宣傳,且消費者在網絡上下載歌曲是不收費的。目前越來越多的媒體會花錢買版權了,但還有很多強勢媒體不買單?!?/p>
EP、CD都是送的多?
記者了解到,EP、CD這種實體已經不受用,除了一些音像發燒友會熱衷購買,大家聽歌都會直接在網上下載,而歌手的新專輯、新曲EP,多數是作為一種見面禮用來贈送,也有一部分在簽售會或商演中出售給粉絲,不過收入一般給場地方,歌手賺到的是事前談好的出場費。
媒體會付版權費嗎?
網絡、視頻媒體介紹宣傳新的音樂作品,一般不會付給唱片方所謂的版權費。一家音樂臺的編輯透露:“歌手提供內容和授權書,限期是一到兩年,這段時間媒體可以播放作品,并提供免費下載?!睋私猓行┟襟w會給華納、華研等較大的唱片公司支付費用,但其實大部分媒體不會花錢購買。
下載歌曲收費可行嗎?
其實音樂人和媒體的關系是相輔相成的,只是音樂作品一旦在媒體上播放,立即被復制,隨即流入盜版市場,這是各方都難以堵住的漏洞。如果說下載歌曲要支付費用,就像影院每次播放電影都需要密碼。觀眾進影院都要買票,且不能錄影拍照,可行?“其實現在大家對音樂作品還是一種可有可無的態度,覺得音樂拿來聽拿來看的就好了,至于說還要付費去看去聽,完全沒有概念也不愿意,只要網上能搜到能下載到的,怎么方便怎么來咯。”一位唱片公司的企宣抱怨。
ktv會付費給原創者嗎?
記得有項特別針對向KTV播放歌曲按次收取版權費的規定,但這個并沒有真正落實到唱片公司或歌手個人?,F在約幾個好友到KTV唱一次,少則幾百,多則上萬,但有多少是用來支付版權費用?法律也沒有規定要分幾成付給音樂原創者。
音樂人維權成本高?
廣東省流行音樂協會副主席陳潔明在接受南方網娛樂記者專訪時,一再強調音樂人的權益沒有得到保護,他舉了個生動的例子:“我要開車去深圳,沒有路!我要自己開一條公路。如果說政府能開一條高速路,我們給過路費,這不是很好嗎?”音樂人要維權,但成本太高啦,記者曾經采訪過一位廣東歌手,訴告廣州移動的彩鈴下載網站盜用他的作品,且不說移動運營商是多么強勢,就是司法機關采集證據,都搞得你暈頭轉向,誰耗得起這折騰呢?
做演唱會很賺錢?
“哪個歌手,在哪里做,有很多區別,不過都是賠得多?!币粡埰鄙僬f一百塊,貴的上千元,開演唱會是賺快錢的好手段,看報道說都是某歌手狂撈幾千幾萬萬,真的這么好賺嗎?記者從廣州一家知名演出公司了解到,名氣大的張學友、張惠妹、陳奕迅的演出可能賺錢,其他的不虧就好了,都是賺吆喝的。曾經在演出公司工作過的小斯告訴記者,辦一場正規的個人演唱會,支出的大頭主要是歌手的出場費、場地費、硬性廣告、媒體宣傳,這些都是砸錢的活,而且風險巨大,“票房不好我們就翻船了?!?/p>
歌手分成得多少?
已經離職的一位圈內人士很不情愿地透露,“演唱會一般是事前談好出場費,其他各種支出和最終收到多少票房,演出團隊不管。演出商會找好贊助商,才會請歌手的,一般不會自己貼錢?!比绻瞧胀ǖ暮炇蹠⒏栌褧?,歌手只需差旅費,賣到的專輯和門票錢一般歸場地方所有,如果大牌會收一些出場費,不過這些錢分到歌手個人手上的,少到可以忽略不計。如果是地下演出,譬如酒吧、音樂節、派對之類的,歌手分到的成數會多一些,一般是三七分,歌手拿七,因此,業內也衍生出很多專門接演出的代理公司,很可能就是三五個人組成的團隊。
音樂不死,但路程艱辛。
《中國好聲音》《我的歌手》等尊重音樂質量的節目開播以后,預兆了音樂的復蘇,起碼讓死氣沉沉的流行音樂樂壇打了一針興奮劑。唱片公司的企宣卻不看好這些綜藝節目,“公司基本就不會拿錢包裝歌手,很多自己掏錢求包裝,小的公司20、30萬,還有人找干爹干娘的,放幾百萬下來。還有就是參加個比賽啥的,都明碼標價的,總之,要是沒錢,沒后臺,就沒譜?!?/p>
流協的陳潔明老師則反駁,“且不論這個,只要打出去了,就是推動音樂的進步。好聲音的金池是我們會員,我是歌手的黃綺珊,也是廣東出去的歌手,還有很多歌手在前仆后繼地為音樂努力著。”
記評
音樂是打開心靈窗戶的手,我們不能沒有音樂。保護音樂人的權益,就是在修護我們心靈的窗戶。
(編輯:單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