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舌尖”陷入舌戰 多種新書硬貼“舌尖”
樹大招風,人紅是非多,槍打出頭鳥,類似的詞兒有多少算多少都可以用在一部作品的身上,那就是《舌尖上的中國》。
繼頗具創意的“臘肉”海報深陷“侵權門”之后,同名圖書近來又惹上官司。8月7日,作家馬明博夫婦將光明日報出版社、北京鳳凰聯動文化傳媒公司和中央電視臺訴至法院,認為三被告編著并出版發行的《舌尖上的中國》,侵犯了他們2006年由中國青年出版社出版的《舌尖上的中國·文化名家話名吃》的著作權,目前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已經正式受理此案。
既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幾家被告的態度都比較低調:“對此事我們決定不作回應,一切以法院判決為準?!?/p>
此“舌尖”是否真的侵權彼“舌尖”?據記者調查,由央視官方授權出版的同名圖書《舌尖上的中國》,主要呈現了整部央視紀錄片的信息,包括解說詞、視頻截圖等。除此之外,編者還提供了30余種主要食材的相關資料、全書美食地圖以及15篇名家說美食的隨筆散文。而馬明博夫婦的《舌尖上的中國·文化名家話名吃》,則是一本名家說美食的隨筆散文匯編,全書的名家散文篇數達近百篇,被訴侵權的《舌尖上的中國》里收錄的梁實秋、汪曾祺、鐵凝、古清生等名家撰寫的15篇美食散文也在其中。
如此看來,這個官司的事實并不復雜。據出版界和法律界人士分析,馬明博夫婦這種情況勝算很低,因為他們并不是這些散文的作者。只要央視《舌尖上的中國》的圖書出版方給著作權協會支付了版權費用,就有權使用這些名家散文;至于兩本書的書名都叫《舌尖上的中國》,這也正是我國現有的著作權保護存在的模糊地帶,單獨的書名不在著作權的保護范圍之內。
其實,“舌尖之戰”一點都不出乎意料。從紀錄片《舌尖上的中國》開播那一天起,商戰的硝煙就已經彌漫開來。毫無疑問,“舌尖”是一次千載難逢的商機,而出版人對此反應之迅速,也實在令人驚嘆。5月14日22時40分,紀錄片《舌尖上的中國》第一集在央視綜合頻道開播,僅僅5分鐘后,總編導陳曉卿就接到了鳳凰聯動總裁張小波索要圖書版權的電話。此前陳曉卿還一直擔心《舌尖上的中國》的解說詞時空跳躍感與影像蒙太奇手法相結合產生的神奇視聽效果,難以用文字和圖片的形式再現和完整表達。可事實證明了他的多慮。據說當時參與爭奪圖書版權的出版機構有上百家,盛況堪比去年年底出版的《史蒂夫·喬布斯傳》。
6月19日晚播出的《新聞聯播》中,有16秒鐘的篇幅報道了圖書版《舌尖上的中國》出版的消息。據內部人士稱,此后出版方的電話被訂貨商打爆,圖書訂單已從原先的20萬冊劇增到現在的80萬冊。
盡管從5月31日拿到《舌尖上的中國》的解說詞,到6月11日下廠開印,前后只有10天,可謂神速,但當這本由光明日報社和鳳凰出版傳媒集團強強聯手打造的正統“舌尖”一個月后正式首發,書架上已有數不清的“舌尖”迎候在那里了。而3個月后的今天,“紙上舌尖”更是呈泛濫之勢。
記者在銷售圖書的知名網站當當網發現,除了兩本對簿公堂的《舌尖上的中國》,被“舌尖”了的圖書可謂比比皆是,而出版日期都是在央視“舌尖”火爆熒屏以后的一兩個月內:《品味舌尖上的中國》、《舌尖上的中國味道:中國名菜的故事》、《舌尖上流轉的四季美味營養餐》、《舌尖上的中國:莊臣味道》、《舌尖上的上?!贰ⅰ渡嗉馍系慕】怠?、《舌尖上的英語》,而《舌尖上的世界》同樣有兩個毫不相干的版本。那些沒趕上在書名上“舌尖”一把的,也不忘在腰封的宣傳詞上八仙過海和“舌尖”大套近乎。在另一家知名圖書網站亞馬遜網站搜索“舌尖”竟能得到上百條結果,其中美食類圖書更是不約而同達成共識,似乎談吃必“舌尖”。
如此陣勢,讓很多讀者迷失在“舌尖”里不知所措。而在業內人士看來,對“舌尖”的過度消費,不光預料之中會引發種種版權糾紛,也再一次暴露了出版界創意匱乏的浮躁現狀。沾上“舌尖”兩個字,也許真的可以刺激讀者掏錢,但是絕對成就不了一本書的口碑。與其扎堆“暢銷書”,不如打造“長銷書”。
(編輯:曉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