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著協:不會放開量授權和收錢
國家版權局日前公布了《著作權法》修改草案和修改說明,公開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修改草案增加了關于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延伸性集體管理的內容。對于有人擔心自己的作品會“被代表”,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總干事張洪波表示,這種擔心可以理解,但要相信集體管理組織會依法運作,不會簡單地大包大攬,放開量授權和收錢。
張洪波提到,在文著協數字版權授權收費、音集協卡拉OK收費和音著協背景音樂收費過程中,都遇到過使用者需要的海量作品無法解決全部授權問題。借鑒北歐國家的著作權延伸集體管理制度,讓集體管理組織延伸管理非會員的作品即發放授權時,一并把非會員的權利也許可了,并收取版權費,這是草案的一次大膽嘗試。
另一方面,眾多作者無法行使有關著作權,也希望有組織幫助處理的問題。比如在文著協代表中國作家向谷歌、百度維權過程中,張洪波說,大家都認識到這是涉及眾多作者合法權利的維護和產業發展的規范問題,但是文著協等集體管理組織會員有限,不可能全部代表權利人去維權,很多權利人對于新技術的侵權盜版問題不知情,不了解,不知道如何維護。
草案的出發點主要是解決海量作品授權和維權問題。張洪波表示,延伸集體管理可以解決眾多作者版權如復印權、數字版權無人管理,使用者與眾多作者無法對接,實現權利人、使用者傳播者和公眾三方利益平衡的問題。這是一個重大突破,需要社會的理解,需要權利人的支持。
對于網上有個別人擔心自己的作品“被代表”,張洪波表示可以理解,但要相信集體管理組織會依法運作,不會簡單地大包大攬。“個別人擔心的集體管理組織放開量授權和收錢,不允許作者自己、經紀人、代理人的存在,其實是誤解。實際上,草案鼓勵多種渠道授權,比如作者自己、經紀人、代理。也要相信政府管理和監管作用。”
“在延伸集體管理過程中,集體管理組織通過與權利人、經紀人、代理機構聯系發放版權費,會逐漸將作者和有關權利人納入為會員,會員隊伍壯大了,代表性更強了,延伸的范圍也就會更小。當然,這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
(編輯:曉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