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遺傳承別把“真遺產”改成“假文物”
有人認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發展變化的,所以,傳承人在傳承過程中對作品進行改編、再創作,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過分強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生性,本身就是一種違反客觀規律的做法。這種說法值得商榷。
我認為,盡管從總體來說,人類社會肯定是向前發展、不斷進步的,包括對民間美術進行改編、再創作在內的文化創新,都可視為文明社會發展進步的一個重要標志,但是,這并不等于說作為國家級項目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可以隨意創新,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可以隨意創新。因為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普通的文化事項不同,它是歷史的產物,它的最珍貴之處是它的歷史認識價值。在非物質文化遺產急速消亡的今天,原汁原味地保護好這些飽含民族文化DNA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對于我們認識自己的歷史,對于我們創造新文化、新藝術、新科學、新技術方面,都將發揮重要的作用。為什么我們會這樣說呢?
在現實生活中,非物質文化遺產通常都是以“正在進行時”的面貌呈現在我們面前的,也就是說,人們從不將它看成是“歷史”的一部分,而是將它看成是“現實”的一部分。其實,盡管非物質文化遺產確實是以“正在進行時”的活態面貌呈現在我們面前,但從本質上說,它又確實與文物一樣,本身就是歷史的一部分。所不同的是,物質文化遺產是固態的“文物”,而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活態的“文物”。文物不能隨意改動,改了就不再具有歷史認識價值,非物質文化遺產同樣不能隨意改動,改了同樣不再具有歷史認識價值。
但是,現在的情況是,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從不把非物質文化遺產當“文物”,以至于傳承人在改,政府在改,專家學者也在改。改的結果又是什么呢?把“真文物”改成了“假文物”,把“真遺產”改成了“偽遺產”。結果是不保護還好,越保護問題越多。
那么,作為傳承人,究竟應該怎樣做?是原汁原味的傳承?還是為適應社會發展而不斷創新?在許多人看來,如果只強調原汁原味的傳承,就意味著社會將不再繼續發展,民間美術就會永遠停留在原點裹足不前;如果刻意強調創新,顧及到了社會的發展和民間藝術的進步,民間藝術將不會再有歷史認識價值。這些寶貴的文物,就會因我們的無知而徹底葬送在我們手中。顯然,如果將這兩項重任都放到一個人身上,他都會無法承擔起這一歷史的重任。因為這是一對“魚”與“熊掌”般的矛盾,是無法承受之重。但如果我們對社會進行必要的分工,將“保護”與“創新”這對看似矛盾的任務分給不同的人來做,將魚與熊掌分給不同的人來吃,這個問題將迎刃而解。
我認為,一個社會為了更好更快的發展,總會將人分為兩個大類:一類專門負責保護傳統的——如考古工作者、博物館工作者、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及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者。他們的任務不是或主要不是“創新”,而是“守舊”,國家給他工資,給他榮譽的目的,就是讓他們將這個民族最優秀的民族文化傳統原汁原味地保護下來,傳承下去。他們對傳統的堅守越堅決越徹底越好;而另一部分人則專門負責“創新”,為社會的發展創造出更新更好的產品。有了這樣的分工,人們就可以各司其職,你管你的“傳承”,我管我的“創新”。從此,“傳承”與“創新”在社會分工的觀念下,不但不再矛盾,還會成為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統一體——我們只有保護好傳統,才會為創新提供更多更好的資源,為創造新文化、新藝術、新科學、新技術,提供更多更好的參考;而不斷的創新對于傳統的需求,反過來又會提升傳統的價值,使古老的傳統文化“枯木逢春”,并在社會發展過程中發揮出越來越大、越來越多的作用。事實上,在現實生活我們也會看到,越是勇于創新的人,就越重視傳統。
因為,樹的高度是由樹根扎入泥土的深度決定的。
(編輯:孫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