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國畫派問題的答辯與商榷——從“揚州八怪畫派”說起
要而言之,地域畫派的形態并不單一。有的地域畫派只有一位開派者,如吳門派,此種地域畫派近似畫家傳派。有的地域畫派則有多名代表人物,他們的風格既有一致性,又各擅勝場,各有傳人。揚州八怪是這類地域畫派的代表,其后的海派、京派、嶺南派、長安畫派、新金陵畫派也有類似狀況。
周積寅先生在2013年12月2日《中國藝術報》“藝術大講堂”欄目發表論文《中國畫派的四個維度:自覺、自發、歷時、共時——中國畫派論》(以下簡稱周文),其中有一章專談揚州八怪,對我點名批駁,我理當應答。此問題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以來畫派研究中的一個典型案例。當時以他的恩師俞劍華為代表的一批美術史論家,用新的視角考量清代揚州八怪,認為實質就是一個畫派。上世紀80年代成立了揚州畫派研究會,研究者更多,成果卓著。而周先生按自己對畫派的理解,堅決不認可。此次論文又判定俞劍華的相關論述是“中國畫史上的一大誤導”。他宣稱:
所謂的“揚州八怪畫派”(簡稱揚州畫派)借用了地方畫派的外殼,無開派人物,無傳承骨干,無風格相近,這完全違背了地方畫派自然形成的規律,正是吾師在地方畫派問題上的自相矛盾,而造成的一大失誤。
話說到這個份上,到底是誰“一大失誤”,豈能不辯個明白?說也奇怪,周文第一部分論及畫派界定標準時,明明確認俞劍華、王伯敏、薛永年、陳傳席等學者,都和他一樣具有“界定中國畫派的共識”,即“有開派人物,與骨干人物的傳承關系,風格相近”;但是為什么在揚州八怪是否是畫派的問題上,他們與周先生看法相反呢?追根尋源,是由于周先生對這三點作了絕對化的理解,混淆了兩種畫派——畫家藝術傳派與地域群體畫派的區別,失之于以偏概全;而對地域群體畫派的深入認知,正是20世紀畫派觀的重要成果之一。從一定意義上說,將“揚州八怪”確認為“畫派”,是中國畫派史上的一大創見。我們就從這一案例入手,來探究中國畫派研究中的一些基本問題。
一、揚州八怪作為“畫派”的研究歷程不應曲解
鑒于周文對60多年來揚州八怪作為“畫派”研究過程的敘述有諸多重要遺漏和曲解,我不得不做一些梳理和補充。
1956年,山東大學教授、著名歷史學家趙儷生率先發表論文《論清代中葉揚州畫派中的“異端”特質——為“紅樓夢”討論助一瀾》,文中明確指出:“所謂揚州八怪,實際上是對于一個畫派中的主要人物的總稱。”該文刊登在《文史哲》雜志,引起反響可想而知。1960年,中央美術學院教授、著名花鳥畫家、史論家郭味蕖,在《文物》雜志第7期發表論文《揚州畫派的鄭板橋》。
1961年9月,北京故宮博物院舉辦了石濤及揚州畫派作品展覽。當時該院院長是吳仲超,副院長是唐蘭,書畫部研究員有徐邦達、張珩等,都是資深學者。同年,周先生另一位老師溫肇桐教授在《河北美術》發表《略談揚州畫派的藝術成就》。揚州學者孫龍父在《雨花》第11期發表《揚州八怪之我見》,文中不僅指出八怪是“一個重要流派”,而且具體分析了“幾個總的特色”。
正是在故宮博物院的帶動和好幾位學者的呼應下,1962年1月,南京博物院、中國美協江蘇分會、江蘇省美術館聯合舉辦了清代揚州畫派作品展覽,并召開了學術研討會,出版了《關于清代揚州畫派學術研究資料》,收入俞劍華、羅尗子、徐沄秋、溫肇桐、陳大羽、黃純堯、楊建侯等人的9篇文章,全都是在認同揚州八怪是一個畫派的前提下來探討的。
俞劍華的論文《揚州八怪的承先啟后》(以下簡稱俞文)長達8000字,發表于1962年2月15日、16日《光明日報》。這是一篇精心推敲、極富新意的學術論文。文章一開頭便明確無誤地寫到:
揚州八怪已成了歷史的名詞,并已成了大家公認的通行的名詞,雖然八怪的人名,并不十分一定,人數并不一定限于八個,但是它的含義比較明確,時代比較固定,畫風比較一致,作為一個畫派來講,是比較適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