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玉林的“狗肉節”正引發社會廣泛而持續的熱議。每年的農歷夏至日,玉林人吃狗肉、啖荔枝,這種特殊的飲食習慣因為沿襲和聚眾,演變成一個固定節日。據統計,這一天,玉林地區約有1萬條狗被屠宰,成為盤中餐。人的美食節,成了狗的生死劫。
面對輿論的聚焦,社會組織、公益機構的詰責和公眾的議論,玉林當地似乎不為所動,除當地群眾外,玉林市烹飪協會會長助理,玉林市名廚專業委員會理事、執委等出面表示,“夏至狗、荔枝酒”是一種具有地方特色的傳統文化,取其滋補、辟邪之長,甚至提請申報玉林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有關部門也出面表示,“狗肉節”為民間風俗,慶祝有來源,取締無依據。
是保留“傳統文化”,還是倡導新的文明,確實是眾說紛紜。有人認為,只要是傳統習俗,則無傷大雅,某種程度上對其還有個尊重和保留的“義務”;也有人認為,文化發展擇善而從,那些不適應現代社會文明的傳統習俗,就應該及時摒棄。不過,在吃狗肉,尤其是將吃狗肉辦成一個大型“節日”這類事情上,這類討論其實沒那么復雜。
血淋淋的“狗肉節”,當街屠宰、虐殺動物,不但與全球禁食伴侶動物的共識相悖,即使從人道主義出發,這樣大規模血腥場面引起的負面感受也不容忽視。目前,我國食用肉狗的養殖、屠宰、銷售和檢驗檢疫遠沒有形成規模,吃狗肉并不是一個普遍的飲食習慣,這意味著更多對狗肉的需求是通過私屠等方式來滿足的。如此渠道,使得狗肉的食用安全存在極大隱患。文明上不支持,安全上沒保障,既不科學,也不合情合理,對吃狗肉、辦“狗肉節”的所謂“傳統習俗”,是該認真想想了。
其實,傳統文化在演變發展過程中,一方面具有選擇進化特點,一方面也具有保守性與惰性。對傳統文化的保護不是一味地保留,不能使其成為大染缸,也不該用它來包庇各種陋習。對于那些經現代文明檢驗已經可以明確為陋習的“傳統”,我們不但要淡化,而且應該主動去滌清、革除。這種對傳統之精華與糟粕的取舍,是現代社會人的應盡之責。唯此,文明才能進步,而那些真正有價值的傳統文化,也才能得到彰顯。
何況,玉林“狗肉節”并沒有更多文獻記載,只是近年來才盛行,“傳統文化”在這里充當了灰色產業鏈和暴利牟取者胡扯的大旗。2011年,浙江金華就取締了據稱有600多年歷史的“狗肉節”,那么玉林地區何時才能不再津津樂道于“火上加火、以毒攻毒”“滋補”“辟邪”,不再上演這種扭曲的“文化”鬧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