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兩會報道,尤其是有關文化類新聞的報道,上會記者“追星”已成慣例。許多媒體對此也非常重視,總覺得假如少了夠份兒的“明星代表”、“明星委員”,自家的新聞報道好像也就不夠分量、不夠檔次了似的。這就造成了歷年兩會新聞報道的一個特別現象:許多文化類新聞記者成了“追星族”,哪兒有明星就往哪兒跑。
必須承認,兩會上文化藝術界的代表委員,的確是明星扎堆的地方,而且,許多明星代表委員因為這一特殊時段的履職責任,往往比平時更容易接近,更容易接受采訪。因此,眾多媒體抓住機會關注明星,本身并不奇怪。但是,這類“追星報道”,最后究竟只是為了在屏幕或版面上多出幾張“明星臉”,還是真正為了寫出具有“明星分量”和“明星價值”的新聞,其間差別就判若云泥了。
僅僅因為某個明星名氣大,就把他的只言片語拿來大肆渲染;僅僅因為某個明星正走紅,就對其有聞必報而不管話題與兩會有關無關;更有甚者,人家明明做了調研、準備了提案建議,某些媒體記者卻偏偏置之不理,依然按照自己的“追星”話題采訪寫稿,我行我素,主動偏離兩會主題而直奔娛樂。這一類的報道表面上也都打著兩會報道的幌子,但對報道對象的認知,其實是只有“明星”兩字而無“代表委員”的。正是基于這個思維模式,他們“追星”追的不是明星代表委員的履職行動,追的不是有價值的提案建議,而是會外的花絮、與議政無關的笑料,是在兩會報道的帽子下對明星的另一種消費。
對于兩會,一篇真正具備“明星分量”和“明星價值”的新聞報道,其實和報道對象是否身為明星并無太大關系。兩會本身是代表委員參政議政的嚴肅政治活動,其間涉及的任何文化話題,也都事關國計民生。無論代表委員本身是不是明星,只要他對這些問題真正進行了認真調研和深入思考,他就有可能提出有價值的提案或者有見地的意見建議。而這才是新聞記者所應該積極關注、準確判斷、深入挖掘和客觀反映的。相反,那些明顯敷衍塞責、缺乏價值的提案,那些純粹來“打醬油”的明星,無論其知名度多高,只要具有起碼的媒體責任感和新聞價值觀的媒體與記者,這個時候都不應該去追去炒。那種把兩會報道變成明星八卦花絮的行為,其實是媒體和記者的自我降格。
十八大報告中已經明確提出了文化強國的宏偉目標,因此,今年的兩會上,文化話題肯定會更加受到關注。筆者以為,假如媒體在這期間對文化話題的報道和對明星代表委員的采訪,都能夠引起大眾的嚴肅審視和認真思考,而不再被人們看作娛樂新聞,那么媒體記者們的“追星”才是成功的,也才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