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出臺意見強化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
時間:2014年04月10日來源:《光明日報》作者:王昊魁
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日前聯合制定出臺了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這是我國第一份由多個職能部門聯合制定的強化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規范性文件,對于加強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遏制文物古建筑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據統計,全國有123座歷史文化名城、252個名鎮、276個名村、8630家文物保護單位、3744個古村寨,基本都是木結構建筑。2009年以來,全國文物古建筑發生火災1343起,生活用火不慎引發火災居首位,占總數的37%,電氣原因占總數的21%,其他原因依次為放火、玩火、吸煙、雷擊。2014年1月11日,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縣獨克宗古城發生火災,燒毀房屋242棟,1300多年歷史的古城嚴重損毀。2014年1月25日,貴州省黔東南州鎮遠縣報京侗寨發生火災,燒毀了300多年的侗族大寨核心區域,燒毀房屋148棟957間。
指導意見要求,各級政府要將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及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政府目標責任考評,并建立多部門消防工作協調機制,每年對有關部門履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失職瀆職或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城鄉規劃、文物部門要將消防規劃納入文物古建筑保護規劃審批的必要條件,2017年底前將消防內容納入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詳細規程。
為配合做好指導意見的貫徹落實,公安部消防局日前還出臺了《古城鎮和村寨火災防控技術指導意見》,從消防安全分析評估、消防規劃、消防安全布局、建筑防火等方面提出技術指導意見。
(編輯:高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