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歷史之鏡——寫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審記錄》出版之際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官
庭審現場。辯方律師本·布魯斯·布雷克尼少校為戰犯作辯方發言。
當年旁聽了東京審判的20萬人,今天存世者寥寥,歷史似乎已很遙遠。如今,一部散發著墨香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審記錄》,將那段歷史直推面前,全景宏闊,細節清晰,還帶著溫度。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審記錄》由國家圖書館和上海交通大學聯合整理影印,國家圖書館出版社與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共同出版。2011年2月到2013年8月,短短兩年半時間,近5萬張發黃且散落于美國、日本、俄羅斯、中國臺灣等多個國家和地區的紙頁,會聚攏來,化身千萬,猶如一面歷史之鏡,向世界再次展示80年前發生的一場生靈涂炭;讓亞洲人民痛定思痛,一個不能搬家的鄰居曾在鄰里間實施了怎樣的暴行,該怎樣避免悲劇重演;同時,更讓在日本帝國主義鐵蹄下喪失了國土,喪失了數千萬同胞生命的中國和她的人民,再次重溫亡國的苦難,站在歷史的基點上,思索現實與未來。
審判在東京
1946年5月3日,在日本侵略戰爭的策源地東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開庭,一場正義的審判拉開序幕。這場審判,通常被稱為東京審判。這是戰后聯合國對在東亞戰場挑起戰爭和在戰爭中犯下廣泛暴行的日本進行的審判。審判的根據是《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以及近代以來一系列有關發動戰爭和戰爭暴行的國際法、條約、協議和保證。
審判至1948年11月12日結束,歷時兩年半。其間,開庭818次,419位證人出庭作證,受理證據4336份,英文審判記錄48412頁,判決書長達1213頁,規模超過了紐倫堡審判,堪稱有史以來規模最大、時間最長的一次國際審判。審判通過公開大量秘密資料和證詞,裁定了日本的戰爭責任,確認其南京大屠殺暴行,對28名甲級戰犯在戰前和戰時所犯下的罪行予以了判決,東條英機等7名甲級戰犯被判處絞刑。
東京審判不僅清算了日本軍國主義罪行,而且奠定了戰后美日關系和東亞政治格局,同時支撐法庭的法律程序、罪項法理等,也分別為之后的國際刑法和國際刑事法院所吸納。可以說,東京審判對以后的亞太政治格局、國際法的發展都起了深遠的影響。
1951年,日本在簽署“舊金山和約”時,明確承諾作為國家接受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的判決。
東京審判也留下了遺患。諸如對事后立法在國際法上的合法性的認識、東京審判法律條文原則是否完備、對日本天皇戰爭責任的追究是否認真、日本對亞洲各國人民的戰爭犯罪的審理是否到位等問題的存在,為否定東京審判的一些日本右翼提供了口實。
(編輯: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