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規范漢字表》定義“規范漢字”
整合優化漢字,調適已有各規范之間相互矛盾之處——
《通用規范漢字表》定義“規范漢字”
CFP
“這次《通用規范漢字表》的發布,使‘規范漢字’這一法律概念落到實處,明確告知表內列舉的8105個漢字就是國家規定的通用規范漢字。”27日,教育部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通用規范漢字表》相關情況。
《通用規范漢字表》收字8105個,通過對以往漢字規范的整合、優化,調適已有各規范之間相互矛盾之處,用一個字表覆蓋了以往多個字表的功能。《通用規范漢字表》雖沒有恢復一個繁體字,但梳理了漢字的簡繁、正異關系,以附表形式呈現了規范字與繁體字、異體字之間的對應關系,方便海峽兩岸及港澳地區信息交流和海外華人的漢字應用。
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長張浩明介紹,《通用規范漢字表》分為三級,一級字表為常用字集,收字3500個,主要滿足基礎教育和文化普及的基本用字需要,也可以作為義務教育階段的識字標準。二級字表收字3000個,常用度僅次于一級字。一、二級字表合計6500字,主要滿足出版印刷、辭書編纂和信息處理等方面的一般用字需要。三級字表收字1605個,是姓氏人名、地名、科學技術術語和中小學語文教材文言文用字中未進入一、二級字表的較通用的字,主要滿足信息化時代與大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專門領域的用字需要。《通用規范漢字表》還有兩個附表,分別是《規范字與繁體字、異體字對照表》和《〈通用規范漢字表〉筆畫檢字表》。
“社會語言生活永遠處于變動之中,規范可以在一個適當長的時期內起作用,但也必須不斷改進和完善,《通用規范漢字表》的定期修訂是絕對必要的。”《通用規范漢字表》研制組組長、北京師范大學教授王寧表示。
一級字表與《現代漢語常用字表》有差異
《通用規范漢字表》一級字表在功能上相當于《現代漢語常用字表》,發布后將替代《現代漢語常用字表》。為保持人們已經習慣的3500個常用字的數量,《通用規范漢字表》將一級字的字量仍定為3500個,但在具體收字上與《現代漢語常用字表》有部分差異。比如,《現代漢語常用字表》中有103字未進入《通用規范漢字表》一級字表,《通用規范漢字表》一級字表中有103字是《現代漢語常用字表》未收的。
增加特殊領域用字
有一些漢字,總的使用頻率不高。過去,這類字進不了《通用字表》,給使用者造成不便,現在它們被納入三級字,就有了“規范字”的合法身份。
通過向公安部、民政部等相關部門和群眾征集用字,收錄了較為通用的姓氏人名用字、鄉鎮以上地名用字、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科學技術術語用字和中小學教材文言文用字。
對44個漢字字形暫不調整
字表研制過程中,為實現漢字字形標準化,課題組曾按照“尊重漢字結構、考慮宋體風格、遵循統一規則”原則,對“琴”等44個漢字的字形作了微調。公開征求意見期間,社會對字形微調存在不同意見。鑒于字形微調目前未得到社會的普遍認同,加上這一問題的徹底解決涉及宋體、仿宋體、楷體、黑體等多種常用印刷字體字形的規范。為此,《通用規范漢字表》仍沿用原有的字形規范,暫不調整。
45個原異體字成為規范字
過去,“皙、瞋、噘、蹚、凓、勠”被分別當作“晰、嗔、撅、趟、栗、戮”的異體字處理。如今,這6個字有了規范字的身份,和原來對應的“正字”有了明確分工。
另有39個異體字,它們雖然與選用字音義相同或部分相同,但又有各自的特殊用法。有的經常出現在人名中,如喆(哲)、堃(坤)、淼(渺)、犇(奔)、昇(升)、陞(升)、甦(蘇)、迺(乃);有的出現在地名、科技術語及其他特殊場合,如鉅(巨)、菉(綠)、椀(碗)、袷(夾)、脩(修)。可是因為它們的異體字身份,會經常遭遇電腦打不出的尷尬,現在,《通用規范漢字表》規定它們在用于姓氏人名、地名、科技術語等特殊場合時視為規范字,矛盾迎刃而解。
《義務教育語文課程常用字表》采用一級字表
《通用規范漢字表》為義務教育階段漢字教學標準的制定提供了科學依據。《義務教育語文課程常用字表》采用了一級字表,又根據小學和初中不同階段的特點,將3500常用字分成兩個部分,分別安排在語文學習的不同時期,有利于將識字寫字教學和閱讀寫作教學結合起來。《識字、寫字教學基本字表》在《義務教育語文課程常用字表》的基礎上,選出300個構形簡單、重現率高、大多數能成為其他字結構成分的常用漢字,有利于學生打好識字、寫字基礎,發展識字、寫字能力,提高學習效率。
(編輯:單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