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僅靠立法消除“閱讀危機”
日前,有媒體報道稱全民閱讀立法已列入2013年國家立法工作計劃,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全民閱讀立法起草工作小組已草擬了《全民閱讀促進條例》初稿,將爭取在年底形成較成熟的方案提交國務院法制辦。
有調查顯示:2011年我國人均讀書僅為4.3本,遠低于韓國的11本,法國的20本,日本的40本,更別說以色列的64本。盡管我們可以從信息獲取渠道多元化的角度為此辯解,但成為世界人均讀書最少國家之一的現實,對于具有深厚文化底蘊的文明古國而言,無論如何是一種不得不直面與反思的文化尷尬。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開卷有益”是國人的共識。面對近年來的“閱讀危機”,全國兩會期間,代表委員們多次提交議案、提案,建言獻策。尤其是今年,有115位政協委員聯名簽署了《關于制定實施國家全民閱讀戰略的提案》,建議政府通過立法促進閱讀風尚的形成。《全民閱讀促進條例》初稿出爐,無疑是順應了民眾訴求,契合了發展大勢,既是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開展全民閱讀”要求的具體行動,也是培育社會書香氣息、提升國民文明素質的現實需要。
時下,人們的閱讀呈現兩種認知誤區:一是全民讀書意識淡漠。一些人總認為讀書學習是小孩子的事,成年人忙于生計,工作壓力大,沒有必要也沒有時間看書學習;二是功利化讀書傾向突出。許多人讀書不是為了個人素質的提升,而是出于升遷、提拔和晉級的功利需要,淺嘗輒止、應付考試成為讀書陋習;更有人整天無所事事,以涉獵武俠、情色、暴力等低俗作品來消磨時光。
誠然,全民閱讀立法,并非是要對公民個體的不讀書行為實施處罰,而是將促進和保障閱讀上升為國家意志,提升至法律層面,以法律的形式界定和規范政府推動讀書的行為,倡導閱讀成為社會不可或缺的公共行為。因此,我們每個人要充分認知閱讀立法的積極意義,自覺克服讀書的惰性及功利化傾向,從我做起,從每個家庭做起,為營造愛讀書、多讀書、深讀書的良好社會環境作出貢獻。
不過,還有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就是,時下的圖書市場魚龍混雜、良莠不齊,不僅無端耗費了人們尋書讀書的寶貴時間,更會因垃圾書籍的誤導而扭曲價值取向。消除閱讀危機,不僅要提升國人的閱讀數量,更要確保國人閱讀到優質讀品。這既要靠閱讀者自覺摒棄低俗、劣質和垃圾書籍的擇優能力,更要通過立法嚴格規范書籍出版發行市場。只有依法清除垃圾讀品,“開卷有益”的讀書功能才會回歸本源。
消除“閱讀危機”,政府的引領作用至關重要。我們要像抓《全民健身條例》落實一樣,抓好閱讀法規的務實踐行。尤其是要在全民性、常態化和終身學習等方面下功夫。加強農家書屋、職工書屋、社區書屋及各類圖書館等閱讀場館的建設,并切實發揮其作用;通過設立閱讀節、開辦讀書活動、積極推介好書、表彰讀書益智先進典型等形式多樣的助推載體,讓閱讀法規有法必依,落到實處。
(編輯:高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