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文化企業并購緣何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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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文化企業并購占文化產業并購的比重較低 |
文化產業并購中,民營文化企業并購十分活躍,而國有文化企業相對滯后。2012年度文化產業共有96個并購案例,涉及國有文化企業的卻只有15起。國有文化企業并購進展較為緩慢,與國有文化產業在產業中的規模和地位十分不相稱,另一方面也表明國有文化企業在并購整合方面還有巨大的空間。
近年來國有文化企業迎來首輪上市高潮,僅2010年、2011年就新增10家國有控股文化上市公司,2012年新增6家國有控股文化上市公司,目前已有國有上市企業接近30家,占文化產業全部上市企業數量的三分之二。另據財政部最新公布的《國有文化企業發展報告(2012)》,截至2011年末,國有文化企業數量為10365戶,資產總額15966.44億元,營業總收入7976.95億元,利潤總額849.94億元。
由此可以看出,國有文化企業數量多、實力較強、上市企業數量增長迅速,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國有文化企業理應成為文化產業整合并購的主要力量。《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中也提出“培育一批核心競爭力強的國有或國有控股大型文化企業或企業集團,在發展產業和繁榮市場方面發揮主導作用”,“鼓勵有實力的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并重組,推動文化資源和生產要素向優勢企業適度集中,培育文化產業領域戰略投資者”。可見,國家政策是積極推動產業整合并購的。
一些優秀的國有文化企業已經在并購整合的道路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并且因此獲得了快速的發展,一批國有文化上市企業通過并購整合手段不斷提升競爭力,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但從總體上說,大部分國有文化產業在產業中并購整合的活躍程度較低,整合并購的力度較小。
原因何在?主要是受原有機制體制障礙的影響,國有文化企業跨區域、跨媒體、跨所有制的整合步伐較慢。此外,一些國有文化企業在觀念上還是以內生發展的方式為主,缺少外延擴張的動力和壓力。如何推動國有文化企業在產業整合并購上加快速度和加大力度,是當前我國文化產業向著集約化、規模化發展的重要課題。相關部門需制定出臺一些政策措施激勵國有文化企業加快整合并購的速度,使國有文化企業成為產業整合并購的核心力量。
第一,實行財稅扶持,構建文化產業戰略性重組的激勵機制。加大財政資金投入,設置文化產業戰略性重組專項資金,通過貸款貼息、風險補貼、技改補貼、中介費用補助、職工安置補助等形式,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效應。同時,可以制定文化企業并購重組的稅收優惠政策,增強文化企業并購重組的動力。
第二,應積極探索跨區域重組后地區間財稅利益共享模式。根據文化企業資產規模和贏利能力等,簽訂企業并購重組后的財稅利益分成協議,妥善解決文化企業并購重組后產業增加值等統計數據的歸屬問題,實現文化企業并購重組成果共享。
第三,加大金融支持,拓寬文化產業戰略性重組的融資渠道。運用金融工具推進文化產業戰略性重組,首先應突出對并購貸款的運用,鼓勵商業銀行對文化企業發放并購貸款,通過境內外銀團貸款、內保外貸等形式支持文化企業跨國并購;支持保險機構開辦文化企業境外股權投資保險,建立文化企業跨境并購貸款的風險緩釋機制;鼓勵商業銀行對并購重組后的文化企業實行綜合授信和配套金融服務,提升文化企業并購重組的后續整合能力。其次,應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對文化企業并購重組的推動作用,進一步支持文化企業通過發行股票、債券、可轉換債等方式為并購重組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并購重組企業再融資,增強文化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作者為北京新元文智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
(編輯:高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