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歷史,請揣一份小心
廣州通過地方立法,建立預保護制度,動態公布保護名錄的措施,不僅對這座嶺南名城而言是“亡羊補牢,為時未晚”,對于中國其他古城也具有相當的示范意義。在日本和韓國,以及中國臺灣和香港地區,已設立了瀕危遺產緊急指定制度,為保護城市古跡發揮了重要作用。
歷史建筑與各類文物,都是文化遺產的組成部分。如何拯救包括歷史建筑在內的瀕危的城市文化遺產,是中國各大歷史文化名城普遍面臨的困局。
如何脫困?
首先,需要良善的制度設計,鼓勵公眾參與,形成行政和民間的保護合力。對很多人來說,古老而不乏煙火氣的街道,或者是老宅里一面山墻、一口老井、一棵石榴樹,都維系著他們的記憶和情感。面對公眾日益高漲的保護熱忱,需要為公眾參與搭建更暢通的制度平臺。2009年10月出臺的文化部《文物認定管理暫行辦法》,首次賦予了公民申請認定文物的權利,并通過行政復議、申請仲裁、召開聽證會等一系列機制,保障權利的有效行使。如果包括廣州在內的歷史文化名城,都能為公眾申請認定文物建筑和歷史建筑亮出綠燈,將是一大幸事。
其次,破解困局還需法治精神的彰顯。進入新世紀以來,文保的法制進程不斷加速——2005年國務院《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下發,2008年《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頒布,去年12月國務院又發出《關于進一步做好旅游等開發建設活動中文物保護工作的意見》。該《意見》有針對性地強調,要糾正“擅自拆除文物古跡和歷史文化街區、村鎮以及歷史建筑”,“把歷史文化街區、村鎮整體出讓給企業管理經營”等違法行為,體現出高度重視文化遺產保護的國家意志。面對各地層出不窮的拆舊建新,法律法規應該是一條紅線,也是文化遺產最后的“護身符”。
現在,廣州出臺了對歷史建筑的保護草案,這無疑是極大的進步。但預保護不是永久保護,畢竟只是權宜之計。一紙文書能否真正發揮效用,取決于我們對城市建設理念的刷新,更取決于我們對法律的凜遵,“有法必依,違法必究”。
簡言之,面對從歷史走到現在的歷史建筑,我們要有足夠耐心,揣著一份小心,哪怕步子走得慢些,也別因這樣那樣的原因,讓更多的歷史建筑湮滅在推土機下,真正變成了歷史。
(編輯:單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