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將取消20項審批職責
新華網北京7月17日電(璩靜 王帥)中國政府網17日公布了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按照規定,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將取消20項審批職責,并明確其主要職責,總局將加強推進公共服務和體制機制改革。
根據規定,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共取消了20項審批職責,其中包括取消一般題材電影劇本審查,在境外展示展銷國內出版物審批,調控書號總量職責,舉辦全國性出版物訂貨展銷活動審批,設立出版物全國連鎖經營單位審批,圖書出版單位等級評估職責,報紙、期刊綜合質量評估職責。被取消的審批職能還包括中外合作攝制電影片所需進口設備、器材、膠片、道具審批,軍隊協助拍攝電影片軍事預算審批,廣播電視傳輸網絡公司股權性融資審批等。
此外,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還將國外人員參與制作的國產電視劇審查職責,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審批職責,音像復制單位、電子出版物復制單位設立審批職責等7項職責下放給省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
規定明確,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將加強指導、協調、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產業發展,加強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公共服務,促進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發展,加強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加強對數字出版以及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影視節目的規劃指導和監督管理,加大反侵權盜版工作力度,加強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國際傳播能力建設,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走出去”。
根據規定,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是正部級單位,設出版管理司、電影局、新聞報刊司、電視劇司、反非法和違禁出版物司、傳媒機構管理司、宣傳司等22個內設機構,機關行政編制為508名。
規定明確,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主要職責包括負責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宣傳的方針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和創作導向;負責監督管理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機構和業務以及出版物、廣播影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全國新聞記者證的監制管理;負責對互聯網出版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等數字出版內容和活動進行監管,負責對網絡視聽節目、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影視節目進行監管,審查其內容和質量;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
規定還指出,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負責統籌規劃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產業發展,制定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國“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大案要案;領導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和中央電視臺,對其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
(編輯: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