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院團實現升級須深化改革
時間:2013年06月17日來源:《光明日報》作者:王 悅
當前,隨著文化體制改革階段性任務的完成,國有文藝院團進入了嶄新的改革發展階段。在這個新節點上,九部門《關于支持轉企改制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的出臺,指明了轉制院團深化改革、科學發展的方向,給廣大轉制院團深化改革吃了一顆“定心丸”。
根據轉制院團的改革發展現狀,《意見》將“促進轉制院團自我發展能力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強調要規范國有文藝院團轉企改制,通過強化轉制院團內部運行機制和經營管理創新,實行市場化、企業化的經營者選用機制,努力形成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體現文化企業特點的資產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模式,切實增強轉制院團發展內生動力。這一要求抓準了轉制院團進入改革新階段的問題核心,為轉制院團下一步深化改革確立了中心環節。
促進轉制院團科學發展,要尊重市場規律,充分發揮市場在演藝資源配置中的積極作用。同時,“政府之手”不可或缺。目前,大部分轉制院團底子薄、包袱重、贏利能力弱,亟待政府“扶上馬、送一程”。此外,我國演藝市場尚不成熟、演藝業發展的外部環境有待優化,許多問題的破解,遠遠超出了演藝業自身能力范圍。此時此刻,“政府之手”必須與“市場之手”積極配合,共扶轉制院團改革發展步入新境界。
政府如何恰當出手?關鍵在于轉變職能,就是要由過去的直接辦院團,向落實和強化對轉制院團的政策扶持、促進轉制院團自我發展能力建設、加強轉制院團改革發展支撐體系建設的方向轉變。《意見》中提出的加大演藝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各類資本投資演藝業、積極發展中介組織等舉措,就是厘清政府在演藝領域新職能的重要嘗試。
只要堅持深化改革,激發轉制院團發展內生動力,促進轉制院團科學發展,就一定能鍛造國有文化院團發展的“升級版”。
(編輯: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