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信件怎能隨意拍賣?
“我和誰都不爭,和誰爭我都不屑。”近日,十分鐘愛英國詩人藍德這一詩句的楊絳先生卻憤怒了,甚至發出了公開信來表達自己的“很受傷害,極為震驚和堅決反對”。引起這樣一位業已102歲、有著淡然心境和文人傲骨的文化老人產生如此反應的事件,起因于北京中貿圣佳國際拍賣有限公司宣布,6月22日將在北京舉辦一場名為“《也是集》——錢鐘書書信手稿專場”的拍賣會。屆時,66封錢鐘書書信和《也是集》手稿,12封錢鐘書夫人楊絳的書信和《干校六記》手稿,6封錢鐘書女兒錢瑗的書信將集中拍賣。而在楊絳先生看來,此事非常不妥,通信是私人之間的事,為何要公開?又怎能拿來拍賣?
眾所周知,書信具有很強的私密性,是人們溝通信息、聯絡感情和交心的介質,其中難免涉及通信人之間不足為外人言的悄悄話、玩笑話、體己話。據悉,此次將要被拍賣的信件主要是錢鐘書上世紀80年代與時任香港《廣角鏡》雜志社總編輯李國強的書信往來。錢先生的書信中涉及不少對歷史和學人的批判,有不少他認為“不能公開說的話”。而如今,這些“不能公開說的話”卻因拍賣公司前期寄出的大量影印件宣傳資料被公之于眾,楊先生的憤怒不難理解。
此事又令筆者想起了不久前,張愛玲生前好友夏志清將張愛玲百余封信件結集出版,信件涉及張的大量隱私,包括其晚年在美國的窘迫生活,引發大量“張迷”不滿,認為其“踐踏了張愛玲交付的情誼”,而夏志清則表示整理出版該書的初衷僅是“為了說出真相”。應該說,近年來私人信件遭曝光、公開的事件不少,理由也不少,有的說利于相關學者對作者進行研究,有的則為了讓人們對作者更加了解。應該說出于目的的不同,對于不同的事件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但是,不可否認,其最終的結果都是違背了作者的意圖,把別人看重和不想與人分享的隱私公之于眾了。而在以上拍賣事件中,其中涉及的經濟利益和商業目的更是不能被模糊掉。毋庸置疑,名人書信有些的確具有學術研究價值,但也有不少純粹是私人間的“閑話”。如此一來,更有價值的莫過于這些名人信札的經濟價值了,近年來名人信札在收藏界飛漲的價格,恐怕才是拍賣方即使明知楊絳先生強烈反對也要如期進行拍賣的最主要原因。
筆者以為,私自公開、曝光別人的信件于情于法都是不合的,更不要說為了經濟利益而進行拍賣。于情,朋友之間基于友誼和信任才將心中所想不無遮掩地全部相告,對于如此珍貴的寄托了別人真心的信函,應妥為收藏管理,即使想要使用也要征求作者和其家人允許或者按照作者的囑托進行;于法,正如日前眾多法律專家對私人信件拍賣引發的諸多法律問題進行的專題研討結果是:未經作者同意,拍賣私人信件嚴重侵害作者及他人的隱私權和著作權,違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應當依法禁止。“個人隱私、人與人之間的信賴、多年的感情,都可以成為商品去交易嗎?”正如楊絳先生所言,身為著名作家,他們的私人信件涉及文學,涉及情感,涉及隱私,只是無關商業,又豈能被拍賣,讓商業利益去侵害一個公民的權益?
(編輯: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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