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討名譽一審勝訴
時間:2013年02月22日來源:《中國藝術報》作者:
據新華社北京2月20日專電 因被影射為章子怡負面消息的幕后策劃,范冰冰將微博發布者著名編劇、影評人畢成功及黔訊網訴至法院。20日上午,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對此案一審宣判,法院認定二被告對范冰冰的名譽權侵權行為成立,判決畢成功和黔訊網主辦方貴州易賽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刊登致歉聲明,并分別向范冰冰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和3萬元。
2012年5月30日,畢成功發微博影射香港某報關于章子怡的負面報道系在范冰冰指使下所進行的對章子怡的“誣陷計劃”。黔訊網同日刊載了原創文章《編劇曝章子怡被黑內幕,主謀范冰冰已無戲可拍?》。法院審理后認定畢成功捏造事實、通過網絡在微博中以影射的方式指認范冰冰實施了誣陷計劃,并對其進行貶損,主觀上存在過錯。認定易賽德公司缺乏對黔訊網的有效管理,相關文章帶有一定的傾向性和目的性,以引發讀者興趣為手段,主觀上同樣存在過錯。畢成功和易賽德公司的行為確給范冰冰的名譽權造成侵害。據此,法院最終做出上述判決。
(編輯: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