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陣容奇觀式“龐大” 名分背后是名利
某省書法家協會換屆,以11名名譽主席、6名顧問、1名主席、16名常務副主席、18名副主席、1名秘書長、1名駐會秘書長、10名副秘書長共計60余領導陣容的奇觀式“龐大”選舉、聘任結果,一時成為社會熱點,輿論嘩然,議論一片。之所以輿論嘩然,原由是這結果實在是不能承受之“龐大”。一省書協,竟然有如此多的主席團成員、如此多的秘書長、駐會秘書長、副秘書長,實在是全國罕見,令人咋舌,讓人費解。
令人震驚的還在于這個龐大領導集體的名分實在是不能承受之“曖昧”。常務副主席一般意義上都指駐會副主席,負責協會日常工作,人們不禁會問:16名常務副主席那得干多少常務?!人們不禁還會問:一省書協哪有那么多常務一定得有16名常務副主席才干得了干得完?!秘書長的意思好懂,可在此之外另設的駐會秘書長是什么意思?按照該省書協章程,秘書長“主持協會日常工作”,可見秘書長必然駐會,不駐會還怎么“主持協會日常工作”?不駐會還叫什么秘書長?既然如此,那駐會秘書長的職位實在是匪夷所思。副秘書長一般都是配合常務副主席、秘書長做協會日常工作,可是1個秘書長、1個駐會秘書長、10個副秘書長的龐大班子,哪有那么多日常工作需要分頭處理?難怪有人將其戲稱為“秘書處”。另外,名譽主席是崇高的榮譽,一般也只聘請曾擔任過協會主席的前輩擔任,而該省書協聘請11名名譽主席則大大突破了這個范圍。
但這些不過是問題的表面。之所以會有這么多的名譽主席、常務副主席、副主席、駐會秘書長、副秘書長,折射的是書法界存在的種種癥候。
其一,也是最要害之處,乃“名分背后是名利”。自改革開放至今,書法日益成為大眾喜愛的藝術樣式,受到社會各個階層的追捧,書法藝術呈現出大發展大繁榮的良好態勢,為豐富老百姓精神文化生活、傳承優秀民族文化作出獨特貢獻。從產業角度說,書法日益成為各級市場的弄潮兒,出現了一大批市場上身價百倍、賺得盆滿缽滿的書法家。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好現象,是藝術和藝術家自身價值的體現。但也不容否認,由此導致爭名奪利甚至唯利是圖思想極度膨脹的,不在少數。而在當下社會文化生態和書法生態下,一個書法家協會的名分具有的“含金量”,自是不言而喻。
其二,乃書法藝術評價標準的錯位。我們有十分悠久廣博的書法評價標準,古典書論雖然大都基于感性評判,而欠缺西方式的科學思維,但都是以書法藝術本身為出發點,并且持論者大都出于真誠。而當下,書法藝術何者好何者劣有時候成了一個很難說清的問題,或者說,評價書法藝術很多時候采取了非藝術標準。非藝術標準之重要方面,便是頭銜標準。協會主席的作品多少錢、副主席的作品多少錢、理事的作品多少錢、會員的作品多少錢,成了各方均有默契的潛規則,一切都身份化。這么做的害處是顯而易見的,既混淆了書法藝術評價標準,也混淆了書法市場評價標準,不僅傷害了書法藝術,而且也傷害了書法市場。
應該說,以上癥候不獨存在于書法界,而是文藝界都值得深思反省的問題。“弘揚正氣,淡泊名利”,人們對文藝家的這個期望,值得每一個書法家、每一個藝術家牢記、踐行。
(編輯: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