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如何保護?
擁有“土家民俗風情第一寨”美譽的湖北恩施宣恩縣彭家寨,圍繞特色民居保護下功夫,按照“整舊如舊”的原則,對村寨建筑進行了保護性修繕,使彭家寨這顆塵封的土家族明珠再次煥發了生機。 CFP
“民族村寨是傳承民族文化的有效載體,是發展特色經濟的寶貴資源。但部分地區破壞少數民族傳統建筑風格和生態環境的現象時有發生,民族村寨的特色急劇消失,搶救和保護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刻不容緩。”國家民委經濟發展司司長樂長虹表示。日前,國家民委印發《少數民族特色村寨保護與發展規劃綱要(2011—2015年)》,提出“十二五”期間將在全國重點保護和改造1000個少數民族特色村寨。
搶救與保護刻不容緩
湖北省宣恩縣彭家寨,全寨48戶250余人,均為土家族,至今仍完整保存著建于清末的土家族吊腳樓群、土家族涼亭、橋索等傳統干欄式建筑。
“彭家寨屬于武陵山區典型的土家族聚落,集土家族吊腳樓形體美、空間美、層次美、輪廓美于一體,具有極高的建筑美學價值,但因年久失修、缺乏保護,整個村寨面貌已殘破不堪。”前往彭家寨調研的國家民委經濟發展司巡視員王鐵志告訴記者。
“建筑是文化的結晶。少數民族村寨的特色民居形式多樣、風格各異,集中反映了一個民族的生存狀態、審美情趣和文化特色。保護好特色民居,是保護民族文化的重要措施。”樂長虹告訴記者,“由于自然、歷史等原因,少數民族特色村寨的保護與發展面臨許多困難和問題。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在:民族特色村寨多位于邊遠落后地區,貧困問題突出;受自身條件限制,傳統經濟轉型困難;在工業化、城鎮化的背景下,民族文化傳承遭受巨大沖擊;受多種因素影響,許多傳統民居被造價低廉的簡易建筑所取代,村寨的民族特色和鄉村特色急速消失。”
專項規劃重點保護民族村寨
2009年,國家民委與財政部開始實施少數民族特色村寨保護與發展項目。3年多來,中央財政投入2.7億元,同時吸引多方面資金,在全國28個省區市370個村寨開展試點,取得明顯成效。項目實施以來,作為試點村寨的彭家寨按照“整舊如舊”的原則,對村寨建筑進行了保護性修繕,實施了水電路以及公共衛生設施等改造工程。
如今,彭家寨這顆塵封的土家族明珠再次煥發光彩。
樂長虹表示,按照規劃綱要,“十二五”期間,將在全國重點保護和改造1000個少數民族特色村寨,重點扶持少數民族人口比例不低于30%、總戶數不低于50戶、特色民居不低于50%的村寨。
保護和發展要達到怎樣的效果?“首先要達到的目標就是人居環境明顯改善。”樂長虹說。《綱要》要求,試點村寨的水、電、路、通訊等基礎設施基本完善,村內道路實現硬化、飲用水安全率達到100%、廣播電視入戶率超過90%、特色民居占80%以上。
此外,《綱要》還要求村民人均收入穩步增長,年收入超過所在縣平均水平,自我發展能力進一步增強;建筑典型特征得到彰顯,傳統建筑技藝得到傳承和發展;動靜結合的民族文化保護模式基本形成,公共文體設施完好率達到100%,經常開展民族文化活動;適齡兒童入學率超過95%,60%以上的勞動力享受到相應適用技能培訓服務。
多元投入切實保障實施
“在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的同時,必須整合各方資源,發揮好市場機制的作用,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少數民族特色村寨的保護與發展。”王鐵志說。
王鐵志在調研中了解到,2009年特色村寨項目實施以來,湖北省以3500萬元的資金投入帶動地方投資3億多元,集中實施了51個項目,取得了明顯成效;安徽省則投入少數民族發展資金900多萬元,帶動社會各方面投入6000多萬元支持特色村寨項目建設。
對此,《綱要》提出要以多元投入方式解決資金問題。除明確表明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中安排少數民族特色村寨保護與發展資金,要求各級地方政府安排的資金項目要向少數民族特色村寨保護與發展傾斜外,還鼓勵、引導、爭取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援助投向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建設,鼓勵和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參加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基礎設施建設、特色產業發展、旅游開發。(本報記者 殷 泓)
(編輯: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