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諾獎是千年中國文學的擊缶一歌
一百多年來,諾貝爾文學獎始終致力于發現那些“在文學方面創作出具有理想傾向的最佳作品的人”,以期這種理想傾向灌溉于世。1991年,西班牙女作家內丁·戈迪默,以其“強烈而直接的筆觸,描寫周圍復雜的人際與社會關系,其史詩般壯麗的作品,對人類大有裨益”;1971年,智利詩人巴勃魯·聶魯達,以其“詩歌具有自然力般的作用,復蘇了一個大陸的命運與夢想”;1957年,法國作家阿貝爾·加繆,以其“在著作中以明察而熱切的眼光照亮了我們這時代人類良心的種種問題”;1923年,愛爾蘭詩人葉芝,以其“永遠充滿著靈感的詩透過高度的藝術形式展現了整個民族的精神”而榮獲諾獎。
這一個個名字連同諾貝爾文學獎授予他們獎項時的理由,標明文學這項行為從來都承載著對世界的不幸與和諧,對人類行為的美與丑的記錄、思考和激蕩的功能。文學創造獨立的精神世界讓蕓蕓眾生居住并為他們承擔包容一切的責任。
2012年,中國作家莫言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因其在魔幻現實主義的藝術表現手法之下,深入描繪民間,記述歷史事件,在當代背景之下思考事件中的人性。莫言的獲獎,是中國當代文學的擊缶一歌,在世界文壇發出了自己的強音,而這一聲高歌,從兩千年的中國文學歷史中一路奏來,高低急緩,從未止歇。
從《詩經》、《楚辭》到唐詩、宋詞,再到明代山歌和近代詩歌,人本精神是中國文學藝術的核心和最高準則。而從先秦諸子散文到唐宋古文運動,再到近代啟蒙與西學東漸,“文以載道”成為中國文學深厚的實踐和倫理傳統,為文學注入了政治熱情、進取精神和社會使命感,使文學家重視國家、人民的群體利益,時刻不忘積極有為的人生追求。
北宋張載有名言,“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圣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這是中國古代先賢對讀書人提出的要求,就是要在天地之間樹立起一個值得追求的理想,要給萬民提供一個價值觀,要在文化上做薪火相傳的接力者,要將這種文化價值推廣開去。這與諾貝爾文學獎對理想傾向和貢獻的追求是共鳴的。
時至當代,價值取向多元,文化形式豐富,有人提出“文學式微”的擔憂。在這種時代背景中,諾貝爾文學獎之于世界、莫言獲獎之于中國文學,其意義自不待言,那就是使人們看到,廣袤大地上總是會有一群書寫者,將自己的熱情、智慧和堅強的意志奉獻給文學,始終關注人性與人心,始終堅持“守先待后”的理想之歌。
(編輯: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