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尺度反映景區文化態度
時間:2013年05月17日來源:《人民日報》作者:張 毅
日前游覽西安大雁塔時驚訝地發現,就在大雁塔“腰旁”、大慈恩寺墻根,一座觀光輕軌傲然橫空。幾分鐘一趟的“空中小火車”項目將進入試運行階段。
2008年頒布實施的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明文規定:歷史文化名城應當整體保護,保持傳統格局、歷史風貌和空間尺度,不得改變與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觀和環境。然而,近年來,由于過度商業化而破壞人文歷史生態環境格局的敗筆屢屢出現。“景區”本應是以往孤立“景點”保護的升級版,是一種尊重文化生態的保護措施。由于景區建設投入巨大、投資主體多元和相關配套服務功能的需要,適度規劃商業項目無可厚非。但若主次不分、喧賓奪主或本末倒置,則不僅事與愿違,還將招致后人的詬病。那么,文化景區的商業尺度究竟在哪里?
首先在態度,即基于文化自覺和文化傳承的謙遜與尊重。當然,對歷史文化的尊重并不意味著固步自封。但創新尤其是在文化遺產面前的創新必須保持責任感和理性。事實證明,文化在商業沖動面前往往是脆弱的。
其次在制度。對于一座歷史文化名城而言,能否約束商業沖動、呵護文化傳承,是檢驗這座城市價值觀、文明觀和管理水平的“溫度計”。各類保護文化傳承的法規日益健全,但為什么還會發生上述“火車繞著雁塔跑”的現象?這些制度法規大多屬于“景點時代”的定性保護,更多強調的是保護文物遺跡本身。而當文物景點已升級為景區時,則缺乏相應的要求。
比制度更重要的是執行的力度,最根本的還是我們在經濟發展與文化保護之間的態度。
(編輯:偉偉)